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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尼尔(山东)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扩链剂、23000吨热稳定剂、35000吨抗氧剂项目(二期)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

栏目: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:2023-08-15
一、项目概况
本次年产1000吨扩链剂、23000吨热稳定剂、35000吨抗氧剂项目(二期)为重新环评项目,拟在泰安岱岳化工产业园,西尼尔(山东)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,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1680万元。

一、项目概况

本次年产1000吨扩链剂、23000吨热稳定剂、35000吨抗氧剂项目(二期)为重新环评项目,拟在泰安岱岳化工产业园,西尼尔(山东)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,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1680万元项目建成后,可年产1710热稳定剂硬脂酸甲酯(其中1610吨作为SBM原料)、2023.3热稳定剂苯甲酸甲酯(其中1823.3吨作为DBM原料)、573.8热稳定剂混合酸甲酯(其中373.8吨作为OBM原料)、1000热稳定剂ST-605100热稳定剂ST-607300热稳定剂ST-6092060热稳定剂SBM3000热稳定剂DBM500热稳定剂OBM9000吨复合热稳定剂、2035吨抗氧剂ST-1681020吨抗氧剂ST-626515吨抗氧剂ST-6361030吨抗氧剂ST-92281000吨抗氧剂ST-7121000吨抗氧剂ST-11351000吨抗氧剂ST-50571000吨抗氧剂ST-50671000吨抗氧剂ST-391000吨抗氧剂ST-7115000吨复合抗氧剂,副产醇基燃料5960/年(其中甲醇5201/年、乙醇759/年)31%盐酸4960/年。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、办公楼、仓库、罐区、污水处理站等设施。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7人,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,年工作330天。项目建设周期约18个月

经查找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及其修改单可知,本项目不属于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及其修改单中规定的鼓励类、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,属于允许类项目。项目使用的设备没有国家规定淘汰的设备,其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,建设可行

二、拟建项目三废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

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,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。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:

1、废气

1)有组织废气

本项目设备内挥发出的废气、蒸馏过程产生的不凝气、刮板蒸发产生的不凝气、离心废气、过滤废气、灌装废气等工艺有机废气,以及罐区有机废气,均经“碱喷淋+RTO”处理;除味废气、干燥废气经“布袋除尘器+碱喷淋+RTO”处理;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及沼气,经“碱喷淋+生物滴滤+碱喷淋+RTO”处理,均由排气筒P1(高30m、内径1.2m)排放。废气经处理后,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 二级标准,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:有机化工行业》(DB37/2801.6-2018)表1、表2,《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(站)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7/3161-2018)表1,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7/2376-2019)表1 重点控制区的要求

另外,在RTO出现故障或检修停用等情况下,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、硫化氢等恶臭气体以及沼气,经“碱喷淋+生物滴滤+活性炭吸附”处理后,由备用排气筒P10(高15m、内径0.3m)排放。废气经处理后,满足《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(站)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7/3161-2018)表1的要求。

SBMDBM生产过程筛分、粉碎、包装废气,硫酸钠干燥、包装废气,车间一称量废气,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,由排气筒P5(高30m、内径0.5m)排放ST-168ST-626ST-636ST-9228ST-39生产过程包装废气,车间三称量废气,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,由排气筒P7(高30m、内径0.4m)排放复合热稳定剂复合抗氧剂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,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,由排气筒P8(高30m、内径0.5m排放废气经处理后,满足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7/2376-2019)表1 重点控制区、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 二级标准的要求。

ST-168ST-626ST-636ST-9228ST-712ST-711反应釜产生的废气,经“水喷淋+二级活性炭吸附”处理后,由排气筒P6(高30m、内径0.4m)排放废气经处理后,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 二级标准、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:有机化工行业》(DB37/2801.6-2018)表1、表2的要求。

危废暂存间废气在负压收集后碱喷淋+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,由排气筒P9(高15m、内径0.7m)排放废气经处理后,满足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:有机化工行业》(DB37/2801.6-2018)表1的要求。

2)无组织废气

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装置无组织废气、罐区无组织废气、污水处理站未被收集的恶臭气体、危废暂存间无组织废气、化验室废气。经采取合理措施后,预计项目厂界各污染物均能够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:有机化工行业》(DB37/2801.6-2018)表3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1993)表1 二级标准的要求。另外,项目对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在满足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(GB 37822-2019)的要求后,预计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

2、废水

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。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管线排入园区雨水管网,项目废水产生环节主要包括生产废水、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、循环冷却排污水、软水制备排污水、钠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、废气治理废水及生活废水等。本项目废水在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,经一企一管排入龙泉水务(泰安)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,最后排入漕河。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,能够满足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》(GB/T31962-2015)表1 A级,龙泉水务(泰安)有限公司进水水质的要求

3、固废

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。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蒸馏釜残、过滤滤渣及滤袋、真空罐废液、废催化剂、磁性杂质、浮渣(油)、废矿物油、含有或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不可回收再利用的废弃包装物、废布袋、废过滤膜、实验废物及在线废液、废活性炭等,均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合理处置。另外硫酸钠、氯化钾、失效白土、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等固废,需进行危废鉴别,危废鉴别结果公布前,按危险废物管理,鉴别结果公布后合理处置。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,不会产生二次污染

4、噪声

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,主要噪声源为真空泵、离心机、筛分机、粉碎机、空压机、风机、泵等,其噪声源强约为7095dB(A)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,并采取基础减振、隔声等措施后,经合理布局、距离衰减后,经预测,项目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—20083类标准的要求,预计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

5、环境风险

项目在落实总图设计、贮运设计、工艺技术设计、自动控制设计、电气电讯设计、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设计、紧急救援设计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,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,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。

三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西尼尔(山东)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
人:曹总

联系电话:13671604133

   箱:[email protected]

   址: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上泉路以东、兴业街以北

四、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

评价机构:山东环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
:高

联系电话0538-5395607

   箱:[email protected]

   址:泰安市岱岳区长城路以西

五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
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拟建项目所在位置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各单位和居民。

六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

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,包括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等。

七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
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,在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、书面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西尼尔(山东)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反映,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,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。

八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
公众对本项目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。

 

 

公告发布单位:西尼尔(山东)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
发布日期:2023815